手机广告发展状况分析
文章来源:传媒 2008-01-02 13:54:48日本的手机广告发展十分迅速,有不少可资借鉴之处,如日本电通公司将广告与游戏相结合,使用户在游戏中接受广告信息;将电视广告数字化,实现手机广告的视频传播。
在美国,电视风格的手机广告正在向人们走来。但是,手机运营商表示,流失客户的风险是他们对广告有所保留的强烈动机。手机运营商向广告商出售手机号码是非法的,手机运营商也有权利封杀发送垃圾信息的广告主。从法律上来说,除非用户同意,运营商不得泄露用户所处的位置。手机运营商和广告商采取的一种方案是,如果同意接收广告,它们将减少用户的手机费。
对手机视频广告的另一个限制性因素是手机技术。尽管许多手机都能够使用浏览器上网和显示一些内容,但目前只有极少数手机能够播放视频内容,这种情况可能会很快得到改变,手机广告中将出现更复杂的图形和视频。当用户使用手机上的Web浏览器软件访问一些网站时,广告商就会向用户的手机上发送短信。有的营销活动建议用户用手机向广告主发送短信,获得促销优惠。
2006年3月份,Verizon Wireless和Sprint Nextel 对在手机上显示短视频广告进行试验。ESPN计划在今年晚些时候向手机发送维萨信用卡、耐克、希尔顿旅馆等厂商的短视频广告。其他已经在试水或全面采用集视频、标语广告、全屏图像于一体的手机广告的厂商包括美国运通、微软、百事可乐等。Ovum的电信产业分析师罗杰表示,美国2005年手机广告市场的规模只有4,500万美元,到2009年时这一市场将扩大到12.6亿美元。
预计会出现许多新的集文本、视频、基于位置的信息于一体的新广告格式。美国的运营商已经采用了由手机营销协会开发的一套自愿的行为守则,只能向同意接收广告的用户发送广告。
微软从2005年9月份开始向企业客户发送手机广告,当用户在手机上浏览一些网页时,就会显示Microsoft Office的标志。2005年夏季,万事达向在手机上搜索餐馆的用户发送短信,使他们有机会在附近的餐馆赢得免费大餐。
从理论上说,广告还能够更个性化。人们对手机广告兴趣日渐增长的原因之一是手机广告相对较高的点击率。手机广告的点击率为4%,而互联网广告的这一数字只有1%,原因可以归结为能够根据时间和手机类型等因素更好地针对特定的用户。
广告是媒体生存的基础,媒体与广告总是联系在一起,尤其当用户通过媒体获取免费信息时,必然以伴随着广告为交换,不仅传统媒体如此,互联网媒体也是如此,现在,新兴的手机媒体也出现了同样的特征。
由市场营销及技术咨询公司The Management Network Group在2005年5月26号发布的调查显示:手机用户喜欢通过手机接收到视频和声音文件。该调查进一步发现,18岁以上的用户中约有1/4的人称,如果当前服务提供商没有移动媒体内容服务,他们就会转向使用其他运营商的服务,由此看来,针对年轻的手机用户提供相应的内容服务具有广阔的前景。
此外,对于免费接收带广告的内容与付费接收不带广告的内容两种选择中,消费者还是倾向于免费,宁可内容中夹带广告。只有1/5的消费者愿意
